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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部校园物业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2021-12-30 08:12:52 来源: ; 浏览:

  

为加强和规范校园物业报修维修管理,快速反应,保证质量,提高维修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维护正常的维修秩序,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合校园物业所属所有物业管理人员和外包企业员工。

一、校园物业维修职责分工

1、校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日常维修的统筹、指导工作。

2、外包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日常维修工作的执行、跟进、检查、监督、考核,及维修管理制度的落实。

3、维修班长负责日常维修工作。

外包企业客服负责日常维修接单、派单、维修材料的出入库、销单、回访、归档工作;每周一下午主动通过微信平台提醒各个学院是否有需要维修的设施,及时登记报修。

二、校园物业维修工作程序

1、客服接到报修信息以后,填写《维修单》,派送维修班长。

2、维修班长收到《维修单》后,根据维修任务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3、维修分类:对于简单小修,维修班员工接到维修任务后,准备维修工具、材料,并根据维修单领取相关维修材料,无材料汇报分管主管,非紧急维修项目在2日内修复,一般维修2小时内完成,紧急项目接到维修任务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修复。对于复杂、专业维修项目,接到维修任务后,由维修班长汇报项目经理,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并对报修人员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

4、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单》上填写维修时间、维修人、维修结果,并请报修人在《维修单》上签字验收。

5、验收不合格的,应在《维修单》上注明原因,制定方案,及时安排人员再次维修。

6、验收合格的,维修员工应及时将维修单交回项目部,综合管理员根据维修单进行销单、回访。

三、校园物业维修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湖北文理学院各项制度和规定,对于师生的报修维修问题,要高效率快速反应、反馈。

2、维修人员在物业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时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在和报修部门人员接触时言行举止要得当。

3、维修人员在维修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相关防护设备、严格按相关作业规程操作,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4、接到紧急维修任务时,维修人员无特殊情况下在1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当日进行维修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时间,不准刁难相关部门人员。

5、日常检查维修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修复,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或故意推脱延误,维修设备设施时潦草了事等。

6、维修班员工平时要对所辖范围内的设施多了解、多研究,以防发生故障时能快速解决处理。

8、维修班员工要主动学习各方面技术知识和业务知识,多学习、多掌握,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9、维修期间不得与报修人员长时间私聊,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更不得借维修之名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校园物业维修工作监督管理检查处罚

1、校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监管人员不定期查看《维修单》的相关记录情况;不定期抽查辖内设施设备的维修情况。

2、报修人可对维修工作的各类情况向监管方直接反应、投诉。

3、后保部同事之间和学校相关部门之间,对相关维修情况有相互提醒告知义务,可以直接向所在部门领导反映相关维修状况。

4、每月由校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牵头,组织两次全面维修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5、无特殊情况,对维修不及时、故意拖延的,扣10元;维修设备设施时潦草了事的,扣10元;故意刁难报修人员的,扣20元。

6、对不服从维修管理或部门领导安排的维修任务的,扣10元。

4、对维修验收之后,不及时如实在《维修单》上登记的,扣10元。

5、对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有需维修的设施设备,故意隐瞒不汇报的,扣20元。

6、不积极配合协助同事做好相关维修工作的,扣10元。

7、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不穿戴必要防护设备,违规、违章操作的,扣100元;违规私自行动的,扣10元。

8、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不雅现象,不当行为的,扣10元。

9、在维修过程中与报修部门人员长时间私聊,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的,扣50元;借维修之名外出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扣10元。

10、维修完后工具未归位者每次扣10元。工具遗失的照价赔偿。

11、维修管理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10元。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后保部公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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