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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办公类设备、家具配置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9-06-24 15:16:03 来源: ;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报的通  知》要求,为做好2020年行政办公类设备、家具配置相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配置范围与经费来源

1、学校行政办公人员(以人事处核定为准)基本办公需求的设备、家具,由学校统一配置,其配置经费从学校行政办公经费列支。

2、各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设备、家具以及非行政办公人员设备、家具需求,由各单位自行列明经费来源。

二、配置标准

1、行政办公人员配置需求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绩发〔20174),属共享设备、家具的,还需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2、各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设备、家具以及非行政办公人员设备、家具需求,参照以上规定审核。

三、配置办法

1、厉行节约,校内调剂为主。根据近几年学校资产配置以及资产总量情况,结合学校经费实际,全校原则上不再购置办公设备及家具。行政办公人员如有设备、家具更换需求,可向后保部提交申请,由后保部调剂解决。

2、确需购置需单独向学校提交报告,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列入购置计划。

3、各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设备、家具以及非行政办公人员设备、家具需求,由各单位落实经费来源,撰写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后保部审核。

4、新增人员所需设备、家具,由后保部根据人事处2020年招聘计划,统一预算。

四、相关要求

1、属设备、家具更新的,按照“减一添一,先减后增”的原则,先对现有设备、家具进行报废,再提新增需求。

2、现有设备、家具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一律不予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能够继续使用的,不予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的,由后保部安排专人(学校协议维修商)进行鉴定,确认不能继续使用后方可更新。


         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医院)

       201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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