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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房改房维修管理规定
2018-11-22 10:31:08 来源: ; 浏览:

  

    为了规范学校房改房维修管理工作,根据《襄樊市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凡学校范围内房改房维修管理均适用本规定。

二、 房改房维修责任划分:

1.房改房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由房改房产权人承担,其费用自理。

2.房改房的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学校负责,费用从房屋维修基金中支出或学校支付。

三、 房改房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和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划分:

1.房改房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是指入户门内房改房产权人自用的部分,包括:厅、室、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室内地面、面层、墙粉饰等部位;各类表具(包括水、电、气表以内的管道及阀门开关等设备)、各种水池、门窗、洗浴卫生用具、各种照明设备和线路(分户表后)、上水管(分户表后)、下水管等。

2.房改房的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整栋房屋的住房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部分,包括:基础、房屋承重结构、外墙面、楼顶屋面、烟道、楼梯间、走廊通道、共用主上水管(至分户表前)、共用主下水管道、落水管,配电线路(至分户表前)等。

四、 房改房产权人进行住房维修或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

五、 房改房产权人对住房的自用部位或自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时,不得影响住房的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造成影响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缮或者赔偿。

六、 学校对房改房公共或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时,有关房改房产权人应当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 属学校负责维修的项目,房改房产权人到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医院)房产科申请报修,填写《房改房维修单》,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报部领导审批后实施维修。维修完工后由住户签字认可。

八、 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维修的项目,按照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的《襄樊市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医院)负责解释。



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医院)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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