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党发〔2018〕19号
为充分发挥全体员工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医院)(以下简称后保部)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上级有关党务公开的规定,结合后保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内容
1、本总支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各支部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重点培养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8、形成的涉及全校性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
9、重大事项的决议情况;
10、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形式与时间
1、采用党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2、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3、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4、党务公开前应在党总支委员会上通报、由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其他
1、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2、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公开工作提出的意见。
3、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负责人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中共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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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医院)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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